国内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办法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置,但紧急风险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互联网推行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帮助。
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置,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置。假如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没办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这样来看,无论是侮辱还是诽谤,只有情节紧急的,才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对于“情节紧急”的认定,现在没统一标准,一般觉得:“情节紧急”是指方法恶劣,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紧急后果。
此外,对于借助互联网推行诽谤的刑事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借助信息互联网推行诽谤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二条明确:借助信息互联网诽谤别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紧急”:(一)同一诽谤信息实质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紧急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别人的;(四)其他情节紧急的情形。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